法學碩士 才能考檢察官、律師
〔記者邱燕玲、劉志原/台北報導〕副總統呂秀蓮昨天表示,
由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研擬的「法律人養成教育興革草案」
已完成,日前她受陳總統之邀向四院院長報告,獲得高度重視,
總統將以憲法的權力協調各院,未來要設立「國家法律考試」,
若順利的話二○○八年即可啟動。
由於總統打算將廢統與停止人權諮詢等委員會運作一起處理,
呂秀蓮昨天大動作召開記者會,還上簽呈給總統,希望
「橋歸橋,路歸路」,府內的任務編組功能不同,應逐項討論;
但她也說,總統最後做什麼決定,她都充分尊重。
她也對國家法律考試變革做上述表示。
根據呂秀蓮所提規劃,未來法律系畢業的大學生只能報考書記官、
觀護人等職,必須具有「法律系專業研究所」法學碩士者,
才能報考檢察官、律師,報考通過後表現優良者,才能當法官。
目前法律系畢業的大學生都可報考檢察官、律師。
呂秀蓮強調,這項草案會設定「日落條款」、「日出條款」,
所謂「日落條款」,即在此方案正式啟動前,還在念或剛考上法律系的學生,
都可參加司法官考試,這會有十年的期限。
她表示,我國司法官、律師、檢察官的考試還有改進空間,
人權委員會已花了一年的時間研擬整套方案。但全案要經總統批示後,
才會對外展開宣導,教育部將會召集全國法學院院長、系主任溝通。
對此,司法院官員表示樂觀其成。官員表示,司法院預計採行的方式,
是在二○○八年起成立「法律專業研究所」,將來必須讀完此研究所
,才可考司法官及律師,至於現行大學法律系仍繼續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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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司法官 法研所畢才能考
2007-04-19 02:19/聯合報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
朝野立委近日連署提出「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試條例草案」,
規定未來只有三年制法律專業研究所畢業才能參加司法官及律師考試,
此案如完成立法,將是國內法學教育的大變革。
這項「法學教改」草案由十五位朝野立委共同提案,高達一百四十六
位立委連署,已經排入本周五院會議程,等待付委討論。由於變革
幅度極大,全國各大學法律系所擔心被「滅系」、「滅所」,昨天發表聲明反對。
親民黨立委李復甸昨天舉行「國內法學教育變革」公聽會,
與會的各大學法律系所代表都對立院可能通過「法學教改」
草案憂心忡忡;政大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所長陳惠馨更表示,
如果立法攔不下來,各大學法律系所師生將不惜走上街頭抗爭。
該項提案是由民進黨僑選立委陳明真領銜,陳惠馨等人昨天拜會民
進黨立院黨團,民進黨團擔心被冠上執政期間「關掉大學法律系所」
的大帽子,同意從長計議。
這項提案與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研議自九十七學年起現
有法律研究所轉型為「法律專業研究所」且管制招生人數,未來
報考律師、司法官須法研所畢業,大學部法律系改以培養書記官
及法務人員為主等內容相近,因此被質疑「有總統府的影子」。
輔大法學院院長陳猷龍、交大科法所助理教授林志潔等人均表示,
他們不反對法學教改,但目前的癥結在考試方式及律師錄取率偏低,
只把法律系改成法律專業研究所不能解決問題;就算要改革,
也應該給各大學法律系所足夠時間另提改革方案。
陳明真澄清說,該項司法改革議題已經討論很久,各界已有相當
共識,提案與總統府完全無關,學界如果反對,就應該提出對案,
而非一再拖延改革。
以上轉載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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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法案實在太欺負人了
依現在的規定 書記官不須法律系畢業便可報考
以後這樣一改
法律系學生還有什麼優勢可言
更遑論不具有第二專長的法律系學生了
- Aug 13 Wed 2008 22:16
可能唸法律系沒辦法考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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